老子扑倒赵公明

赵公明 郭奉孝 弗朗西斯
大概是个写手
以上三个本命,bl只吃all本命
段子狂魔,短小不精悍,质效双低。
你可以叫我良辰
【因为语文老师说两个字的名字富有张力!/bu】
虽然是话痨但是极其不会说话【。】建议不要搭理!!!
【但是如果有评论的话真的超开心的!】
以及热切渴望有人深夜聊梗
命中永远缺一个弗朗西斯!【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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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仏】舞会Ⅰ


大概是大革命背景?(当成架空好了www)
男妓仏,然而并不刺激。天雷慎入
文笔极差,画风清奇
英第一人称视角
未完不待续




革命,战争,颠覆一切。
年轻人永远热爱的事在如今真实上演。仅我所见之处是如燃烧的烈焰般滚烫的红旗,上书伟大的信仰。倘使我和他们一样有活力的话大抵会同样热衷。虽然用刻薄的话说——不过是太过美好的环境使热血冲昏他们的头脑。
巴黎是个无形的战场,对谁而言都是如此。他们面对的是清晰又直观的战场,但我所面对的敌人绝不比那容易对付分毫。
两年前我来到巴黎时,我父亲说他允许我去巴黎的妓院——只要不碰那些男妓。
然而我遇到了弗朗西斯。他单凭外貌上的优势就俘获了我,况且他那时熟练地游走于情场,对付我这样的新手再轻松不过了。
近乎讽刺的,我发现我爱他。

当弗朗西斯照例在我写稿时磨咖啡时,我问他,“我买你,买的是什么?”天知道那时我抱着怎样的疯癫说出这句话。说完我想大笑,有报复般的快感。可他一丝多余的情绪都未表露出来,似乎全然不在乎他下贱的职业与我们俩的关系。我猜不出他的想法。“也许是你用钱买不到的东西。”弗朗西斯对我说。我看出来的很想对我笑一下,然而他失败了。我希望的是他立即觉得惊慌,并主动来献媚与我。我曾经糟糕的幻想过他在某天把自己弄得乱七八糟,哭着求我干他,玩坏他。然而理智告诉我不会有那一天的。弗朗西斯有他自己放不下的东西。比一切都重要,甚至重过他的生命。
我明白我永远不可能比那样东西在他心中重要。
虽然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什么。

明天有一个公爵的舞会。可恨的是我并未提前邀请好到场的冒味小姐。为了避免到时候没有舞伴的尴尬,我想带个女伴一起去。然而这时我才发现我有多么疏于交往,一时之间竟连一个好的人选都没有。最后我想到了弗朗西斯,他似乎是最佳人选。认定了这一点后我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我有信心说服弗朗西斯做我的“女伴”。
“亚瑟,”他最后极其忐忑不安地答应了,然而有条件。“别告诉他们我的名字,无论是谁。”这是合理的要求,他说得又那样恳切。我于是决定好带他去。开始时也并未抱多大希望,衣饰都是弗朗西斯自己去挑的。我想一个男人去扮演那样的角色,不露馅就是万幸了,至于惊艳什么的,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
弗朗西斯选了一件湖蓝色的长裙,金色纹样。驼灰的羊毛披肩。
我很难描述的出来,但他很美。而且他清楚巴黎最流行的衣料穿搭。摸一下男人的外衣他知道用的什么底料;看一眼女人的裙边他知道出自哪里。我觉得这也是天赋的一种,不比那些过目不忘和智商过人的天才差在哪里。——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我不够了解灵巧的穿搭。
总之那天的晚宴上我出尽风头。邀请到年轻美丽的女伴永远是光荣的事。何况弗朗西斯舞跳的很好,他常年出入烟酒,却不知为什么养得一生极雅的气质。实际上那场晚宴他没和除我之外的第二个人说话,但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性格友好,平易近人。
身为主角的公爵数次到我面前,让我这个异国他乡的毛头小子好好玩。最后又亲自到我面前递了请帖。下个月有一个沙龙,各界精锐都会到。这场风口浪尖上的集会,到场的每个人都有可能被载入史册。我自然乐得接受这样的邀请,哪怕是到场喝茶听别人大发议论。这还得感谢弗朗西斯。他帮了我很大忙,不仅仅是缓解一次晚宴上的尴尬这么简单。作为答谢,我邀请弗朗西斯再次陪我去参加聚会。
——可他竟然拒绝了。
我实在是无法理解法国人的脑回路。当然,弗朗西斯同样表示不能理解我的。在我们相互耍脾气冷战三天之后他妥协了,条件是我带他去吃饭。虽然很心疼自己的钱包,但弗朗西斯毕竟不能真的吃穷我。总得算来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受益最多的人是我。
我要求弗朗西斯还穿上次的裙子,他答应了。

通常情况下,妓是可以拿来操的。男妓自然也一样,不过你也许要多花点钱,个别文艺矫情耍小性子的,还得要对方喜欢你。
很碰巧。我有当纨绔子弟的资本。同时弗朗西斯就是喜欢我。
大致表现是他不陪男人不陪女人就陪我一个,陪吃陪喝陪睡,还陪出席宴会。当人面对一个对你百依百顺的对象时会真的贪得无厌。但我不觉得我把握不好度。又或者,我不觉得他真的会和我闹的很僵。
毕竟我有贪得无厌的资本。
同窗在巴黎替我找好一处住所。风景宜人,远离闹市,装修精致,选址隐蔽。不消多说,是为了金屋藏娇。弗朗西斯倒是很干脆的答应住过去,却不愿带个女仆什么的。我事先提醒着他,我未必有时间天天呆在那里,言下之意就是他将要一个人呆在那儿。事实上那段时间并不安生,在远离人群的郊区更是如此。即便不是这样,一个人待在一栋空空如也的房子里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可是弗朗西斯依然执意独自住过去。
我不是什么虔诚的天主教徒。(也不是新教徒)但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认,上天是真实存在,审视着每个人的。他仁慈的在事件发生前做出提醒。无奈的是上天的语言从来难以破译,少有人明白他的用意。直到事情发生后才幡然醒悟,只是那时已然不能回头。
年少时的傲气不允许我承认错误,只有后悔。在结局横尸眼前时翻涌悔意。然而在我埋下悲余的因时又何曾想过到,到头来会连一句抱歉都无处可说。
人手里有了刀剑,别人向他俯首,便敢大开杀戒;人手里有了爱情。别人向他递上玫瑰,便会肆无忌惮的伤害玫瑰。
假使我那时没有被即将到来的荣誉冲昏头脑,冷静的好好想一想,我会察觉弗朗西斯究竟有多不愿意去参加那个沙龙。假使我不那么自满,大概也不会错过他眼里一瞬的万念俱灰。
我想起那时自己做的选择,犹如失水的蠕虫蜷曲身子选择爬向越发远离湿冷土壤的阳光下。那里有虚荣的鲜花与掌声。
那里埋葬我的爱情。
晴了一周的天突然下起暴雨。街道上直坠下大粒的雨滴,仿佛子弹一样击退行人。不巧的是今天是我和弗朗西斯约好在他那里过夜的日子。只是过于迅猛的暴雨使街上连马车也见不到了。要我在雨中徒步两小时去郊区又是不现实的事。
当我在一家小酒馆中看着外面越发阴沉的天时我突然遗憾的想到弗朗西斯说他今天烤了蛋糕。他自己一个人当然吃不完,只是如果我没去吃晚饭,他多半会直接默认我不去了,然后利落的把剩下三分之二个蛋糕扔掉。
服务生把烹调得当的整鸡放在我桌上,戴着宽大帽子涂了脂粉的姑娘有意向这走来。只是我顾不上这些。从紧和的窗户看出去,是昏黄暮色中斜织的雨帘。灯还未点起,一切事物朦胧而遥远。
我忘了我最初和弗朗西斯吵架的理由了。但事情的关键是我们闹了半个月,而实际上我从未和弗朗西斯吵过这么久的架。从来是今天说完明天便忘了,或者是各自默契的回避几天,随后一切如常。
其实我也隐隐猜得到就和我上次要他去的那个舞会以及接下来的沙龙有关。只是我不能理解,他不高兴的原因究竟在哪。
换在平常这样糟糕的天气,我会直接选择不去弗朗西斯那,他也不会有半分怨言。可我心里一样清楚这和平常不同。一是我之前提到的,我们吵了半个月的假,现在还没和好。原因二,是三天后就是那场沙龙了。不哄好我的“女伴”我不知我要如何参加。
打定主意了又开始犹豫。外面的雨下的很大。而且屋里很暖和,温暖,干燥。鸡肉的香气在空气里飘散开来,服务员又端上白面包。杜松子酒支起我的内心。那个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坐到我面前了。我忽然发觉他的眼睛很好看,鹿一样温驯的深棕色。
我想等雨停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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