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扑倒赵公明

赵公明 郭奉孝 弗朗西斯
大概是个写手
以上三个本命,bl只吃all本命
段子狂魔,短小不精悍,质效双低。
你可以叫我良辰
【因为语文老师说两个字的名字富有张力!/bu】
虽然是话痨但是极其不会说话【。】建议不要搭理!!!
【但是如果有评论的话真的超开心的!】
以及热切渴望有人深夜聊梗
命中永远缺一个弗朗西斯!【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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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仏】清暑殿

 @卡农变奏曲 的点文  游吟诗人耀和艺术家仏

两小时极限爆肝。逻辑问题预警

甜甜日常!!黄色擦边球

 

年轻的波诺弗瓦先生推开古堡的窗。

他近来沉迷于一件新的作品消瘦很多,苍白的面颊线条分明,像酒窖中汁水渐渐沥出的葡萄,作品是他心血酿出的酒。一切如常,窗外是一座座阻绝了他与人世的山峰,换做过去他一定要夸张的赞美这些雄奇美丽的景象,为它们作画,做一些漂亮而无伤大雅的点缀,最后这幅画会成为某位富商大亨的藏品,挂在富丽堂皇的大厅里,美丽的女眷伸出折扇低声为美景臣服,收藏者得意洋洋叼着雪茄接受赞美,而他的同行嫉妒又憧憬的渴望临摹这幅画,学会画中绝伦的技巧,偷窃他天才的创意。

但是现在的弗朗西斯并不愿意这么做了。

年轻的波诺弗瓦先生独自一人静静等待死亡的光临。

他得了病。怪异得让所有名医束手无策。这是没有人预料的结局。一位优秀的成长中的艺术家,他还不成熟,却已展露出旷古烁今的天赋。另外,世俗的另一点偏心:弗朗西斯还是一位阿波罗一般俊美的男士。所有人都在或恶意或善意的揣测弗朗西斯对此作何反应,而作为一位聪明高傲的,波斯猫一般矜贵的艺术家,弗朗西斯选择了一个人来到这座古堡。——他至死也不愿自己落入俗套。

在古堡中波诺弗瓦先生创造他的最后一件作品。

我要在这里藏起他的作品是什么,诸君只需要知道,自诩一挥即就,从不消费过多时间于一件作品的弗朗西斯先生,三个月中反反复复毁了又造,造了又毁,依然对此不满意。

今天他的病好了一点,便起床寻找灵感。艺术家先生对着晨露长长的叹息,他少有这样的忧郁,即使死亡也不能剥夺他灿烂的光彩,但是如今他在叹气。病痛与死亡垂青他,维纳斯却不肯献出一点灵感。

途经此地的游吟诗人饲养一种光彩夺目的神鸟,神鸟怜惜天才,甘愿趁主人熟睡时偷溜到这座古堡,收敛它华贵精致的羽毛蜷缩在古堡的角落,艺术家伤感时便叹气,他秀美柔软的金发枯槁脆败,水蓝的眼眸积蓄失望。神鸟见状也痛苦地悲鸣长啸,它的鸣叫婉转动听,惊动了九天上所有普通的凡鸟,和它真正的主人——那位东方的游吟诗人,却没有打破波诺弗瓦先生的忧郁。

好在他的主人来得很快。

王耀喜欢出游,喜欢穿着锦衣做出的贴身劲装,佩戴名剑和宝玉:他的衣上绣暗金的龙纹,剑是玄铁铸造附了神灵的祝福,宝玉昂贵过一千座富饶的城池;他本人却是一个诗人,彻头彻尾的诗人。喜欢山,水,美人,好酒与爱情的诗人。

诗人不会为钱财恼火,却会为自己宝贝的鸟儿大发雷霆。

王耀举着号称从不蒙尘的宝剑甩去发尾最后几滴水珠,他刚刚用泉水洗了把脸,如今直觉自己锋芒毕露锐不可当,前脚迈进古堡后脚便呼号起神鸟的名字:“花花——爹在这!别闹了,快跟爹回家——。”

忧郁的艺术家浑身一震,晨露从玫瑰枝上“簌簌”抖落。刚刚到眼前的维也纳的倩影转瞬不见,不知何时到他跟前的游吟诗人是个有够帅的东方男人。“你偷我的鸟?”

“non,non……”弗朗西斯看着蹲伏在王耀肩头丝毫不敢动弹的神鸟,声音打着颤。

 

鸟是回来了,王耀却决定不走了。他喜欢此处的山水,喜欢没有人的地方,也喜欢一个幽灵一般俊美而爱罗曼蒂克的邻居。弗朗西斯的古堡符合了一切的要求,还附赠极其美好的饮食。不知为何被打成偷鸟贼的弗朗西斯也不好拒绝了王耀的要求,何况这位财主实在有够富的:弗朗西斯亲眼见着王耀在夜深时来到山边,吹口哨便飞奔来仙逸的骏马,四蹄漆黑全身雪白,王耀骑着马走去,高声念诵他的诗;没有一句弗朗西斯听得懂,但是音韵极美,他揣测那是另一个地方瑰宝一般美丽的诗歌,而王耀正是此中翘楚。骑着那匹马离开的王耀会在清早回来,回来时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小袋子,也是锦缎制成,他把袋子抛到弗朗西斯手里:果真是沉甸甸的。打开或是一块美玉,或是小堆宝石——弗朗西斯爱这些闪亮美丽的石头爱的要死,王耀猜得对,有了这些石头弗朗西斯舍不得赶他走。于是他也好继续留在此地。

王耀不爱叫弗朗西斯的名字,他有东方人特有的发音,念诗时沉郁美丽,却读不顺弗朗西斯的名字。于是他从西方人叫人的别称里挑了喜欢的一个叫弗朗西斯,他叫弗朗西斯小金丝雀,念得轻巧跳跃,尾音直升向山巅:弗朗西斯听到这样的称呼想到他曾经拥有过的爱过的许多不同的人,馋的要命。有时候就委屈极了地望王耀,他如果喊王耀就只喊一个“耀”字,开口便说:“耀,你吻吻我吧。”

王大诗人觉得他被欲望支使着实在可笑又觉得他的真诚甜蜜到可爱,于是去吻他,诗人的吻不同寻常,吻了就没有退路。吻从视野所及到灵魂所及,弗朗西斯觉得怕他,好像到了曾经被病痛逼得高烧不退的时候,里里外外都是灼热。他是情场的老手绝妙的情人,却难免害怕被完全征服,温文尔雅的东方人骨子里锐利至极,对待情事像对待猎物,他幻想自己被完全剖开是一件白嫩鲜活的祭品:但并非如此。王耀爱他。细细地缠绵过每一寸皮肤,抵着他耳根絮叨情诗,然后唱起东方的歌谣。居然让准备好面对死的枯败的玫瑰开始崩溃开始将血当泪流出。弗朗西斯得病后浅眠,他在每夜疲倦的情事后会因为一些小小的响动醒来,对着情人的面庞虔诚的流泪,祈祷明天的这个时候他依然会呼吸。

这没有意义。

 

王耀打算走了。他要走的时候仍然不知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将死的病人。于是亲昵而不舍地最后一遍唤“小金丝雀”,弗朗西斯忍住一切不美丽的表情,他很明白如何制造美,他此时脸上的笑容就是极致的美:或许这样可以挽留一个漂泊的诗人。王耀看着他眼神果然有一瞬间的飘忽,可是很快又被笑意掩盖。这次他没有吹口哨,没有叫来那匹弗朗西斯眼熟的马。神鸟张开翅膀遮天蔽日,原来这是游吟诗人真正的坐骑。神鸟对着天空长啸,云彩散开荡出层层的云浪仿佛弗朗西斯幼时于普罗旺斯田野见过的漫山遍野铺陈的薰衣草;日光清明温煦。神鸟蹲伏等待王耀走上去,而王耀回头看着他,笑意一点一点变得柔软,他又很想吻吻弗朗西斯,却舍不得打破对方强撑的不舍。于是远远抛过去自己的玉佩——那块汉白玉是玉玺的一角,是他深爱的天下的一角,弗朗西斯接住了,只觉得比以前的任何一个小袋子都要轻很多。

诗人和他的神鸟走了。

艺术家开始创作他真正的最后一幅作品。

 

东方的王是一个讨人爱的男子。他会写诗作画,欣赏许多东西,比民众更热衷创造趣味。

有人在他生辰时送来一幅佚名的画。那时神鸟已经老去,骏马不再擅长奔驰,王却依然爱玩,他对这幅画产生了浓烈的兴趣,着急的迎进宫中观赏这幅画。

确实很美!穿着华裳的宫眷们纷纷称奇,送画进宫的大臣低头故作臣服,却不忘时时抬头揣摩他神色露出得意的神情,本国的画师都觉得恼火,争先恐后来到画前,指尖在衣襟上摩挲想学得一招半式。

王却没有笑意:

画上年轻的男子一袭绣着暗金龙纹的劲装,骑着四蹄漆黑全身雪白的宝马,身影挺拔俊逸。腰间的玉佩竟是真的玉佩,即使宫中也没有第二块,昂贵胜过一千座富饶的城池。

诗人在他的情人死后许多年终于迎来了迟到的死亡,活下来的王转身迈进胭脂堆中神色自若,下令对进献这幅画的大臣重重封赏。

 

Fin


感谢看到这里!顺便,希望大家去我主页的那条下面点文。可能比较慢……但我会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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